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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轟渠署報告如學生習作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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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7日 05:59
2011年09月17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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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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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水蕉徑七旬村民去年7月在屋內被洪水浸死的死因聆訊昨續。渠務署委託理工大學教授做的事件報告顯示,村內的排水渠已夠闊,建築材料不會完全堵塞排水渠,但裁判官不認同,指報告中的科學計算不能反映現實情况,更斥責署方的報告沒有作者名稱及頁數,只像「中學生習作」。

不認同理大專家結論

理大土木及結構工程學系教授李志偉在庭上稱,營盤河下游排水渠直徑1.5米,只要木方不超過這個長度,便能通過水渠。且水浸時水位淹沒渠頂,木板應浮在水面,不會阻水。洪水退去時,水位下降得快,相信淤塞並不嚴重。他又總結水浸是上游無法應付27年一遇的暴雨造成,排水渠淤塞對事故無顯著影響,渠務署的施工工程亦無問題。

但裁判官陳碧橋表示,以他「外行人」看法,他比喻指鋅盆淤塞是由細小垃圾積聚,因此即使涉案的木方比渠口細,同樣可以堵塞水渠,否則「通渠師傅都無用」,直言不信服李的說法。

斥無列作者日期頁數難讀

此外,渠務署工程師潘瑞信亦提交了另一個有關事件報告,但當陳碧橋翻閱報告時發現無列明部門、作者、日期、頁數,難以閱讀,大表不滿﹕「渠務署係咁做嘢?」當潘解釋報告是本月初完成,陳官狠批﹕「做了1年1個月,竟將這樣的報告呈上庭!」

死者李耀祖(72歲)的女兒李秀歡和兒子李惠光在陳辭時,對於父親逝世仍感難過﹕「天文台話黑雨留在家裏,豈料父親因此喪命。」渠務署代表律師表示,若李出事前一晚沒有跌斷腳,水浸時應能及時離開,或站在較高的枱上,可避免今次意外。案件押後至下周一裁決。

【案件編號﹕CCDI-9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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