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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漢8年前疑冒充已歿的港人胞兄,替妻子及3個女兒申請單程證,事件終被廣東省公安揭發,內地漢事後失蹤,而在港的母女4人被入境處發出遞解令後,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惟高等法院昨指入境處的資料及證據充分,拒絕發出司法覆核許可。
內地漢失蹤 官指入境處證據仍有力
申請人柯小高、張美雪、張曉珊及張曉文(均為譯音)的代表大律師昨在庭上指出,廣東省公安僅靠案中已歿港人胞兄張煥勝的妻子證供,而裁定申請人柯小高的丈夫張煥東(譯音)冒充,及後入境處在上訴委員會呈上張煥勝妻子證供,由於張妻沒有出庭,申請人沒有機會盤問張妻,對申請人不公平,而且張煥東已於04年失蹤,申請人沒有辦法澄清疑點。
但法官昨指除了張妻證供外,入境處還有其他有力證據如指紋等,以確定該張煥東使用假文件,故最終拒絕她們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L31/12】
內地漢失蹤 官指入境處證據仍有力
申請人柯小高、張美雪、張曉珊及張曉文(均為譯音)的代表大律師昨在庭上指出,廣東省公安僅靠案中已歿港人胞兄張煥勝的妻子證供,而裁定申請人柯小高的丈夫張煥東(譯音)冒充,及後入境處在上訴委員會呈上張煥勝妻子證供,由於張妻沒有出庭,申請人沒有機會盤問張妻,對申請人不公平,而且張煥東已於04年失蹤,申請人沒有辦法澄清疑點。
但法官昨指除了張妻證供外,入境處還有其他有力證據如指紋等,以確定該張煥東使用假文件,故最終拒絕她們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L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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