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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坎前村官受罰 沒收106萬財產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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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4日 06:35
2012年04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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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省陸豐市烏坎事件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專項工作小組昨日通報,對原村黨委會、村委會的8名村幹部追究黨紀責任,處分陸豐市、東海鎮的12名幹部。上述違紀官員共沒收「非法所得」106.77萬元(人民幣.下同)。


專責小組調查發現,原村幹部涉及非法轉讓土地、侵佔村集體財產、受賄、收受紅包、違規買私家車、違規操作村民委員會選舉等違紀問題,而陸豐市交通局、東海鎮國土資源所、土地交易中心、社保局及農村信用合作者分別有違規辦理手續和收受賄賂的問題。


陸豐市紀委監察局宣布,對原村書記薛昌、村主任陳舜意開除黨籍,分別收繳違紀所得18.9萬元、8.6萬元,對原村委會出納鄒釵「留黨察看」一年,沒收12.86萬元,共計沒收106.77萬元,其中退回烏坎村46.3萬元,退回烏坎港公司3萬元,上繳國家財政57.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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