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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案 法院助調解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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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2日 06:35
2012年04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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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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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圳唯冠的代表律師謝湘輝周五承認,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調解下,唯冠與蘋果正就iPad商標的案件協商和解,但雙方在和解金額上存在「很大差距」。不過,從法院方面的語氣來看,這案有望最終以和解收場。


唯冠:和解金額有很大差距

彭博通社引述謝湘輝稱,唯冠與蘋果確實正在法院的調解下協商和解,但具體細節不便透露。他又表示,雙方在和解金額上存在「很大差距」,最終能否和解還不好說。


唯冠與蘋果協商和解的消息,最初是由法院方面傳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歐修平周四透露:「我們一方面在研究法律問題,同時也在積極地找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目前正抓緊審理,相信會有圓滿的結局。」


相關負責人亦表示,省高院既要保護本國當事人的權益,也要保護外國當事人的權利,要讓大家知道,在中國打官司都是平等待遇。


4月17日,廣東省高院副院長徐春建亦曾對媒體表示,由於上述案件對某名牌產品在整個國家的市場佔有份額,或某種商業模式在整個產業的發展前景都有着深刻影響,因此法院的處理必須在公平正義、嚴格依法的前提下,盡量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蘋果是在2009年透過另一家公司,向唯冠購入iPad商標的使用權。但唯冠認為,由於其深圳子公司在簽署合約時並未派代表出席,該子公司目前仍擁有iPad的商標權。今年2月29日,iPad商標權一案在廣東高院二審開庭。至今,法院仍未宣判。由於該案遲遲沒有結果,蘋果的iPad產品仍未能在內地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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