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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去世的「小巴大王」崔新,其女兒崔惠芳興訟向親女討回兩輛小巴的擁有權,涉款近500萬元,案件昨續審。崔惠芳供稱﹕「(投資)小巴可以賺好多錢。」她雖然有一份全職工作,但月入只得4800元,反而在小巴投資之中,曾以55萬元賺取291萬元,回報豐厚。
崔惠芳透露,女兒潘詠珊初時很孝順,不但照顧家人且疼惜父母,她本人小學未畢業,潘則完成中五,故交託女兒代她做登記車主,「幫我打理盤數」。她又稱,以往多次委託父親崔新代自己持有小巴,但女兒「做車主」取得控制權後,「開始雄心萬丈」,對父母態度轉差,甚至在家中直呼父母名字。
被要求歸還小巴 親女:死都唔轉名
至2006年底,崔的丈夫曾叫女兒把名下小巴物歸原主,轉名給崔惠芳,但女兒拒絕,稱「死都唔會轉」。潘的代表律師一度質疑,崔在SARS後曾決定不再投資買賣小巴,崔回應說﹕「你傻啦,點解唔去投資,小巴可以賺好多錢。」崔又稱,她工作月入僅4800元,薪酬主要用來「幫補下」,當小巴需要維修時亦能拿錢出來。
【案件編號︰HCA2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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