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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澳門終審法院第三階段審理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涉收受2000萬元的貪污案,目前暫只有涉嫌受賄的歐文龍被加控6項受賄及3項洗黑錢罪名。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邱庭彪解釋,澳門法律下貪污控罪同樣適用於涉嫌行賄與受賄者,終審法院只是針對司長和行政長官的審訊,一般人士如涉嫌貪污則會在初級法院審理,兩者排期時候不同,亦會分案審理。
學者﹕現不檢控非決定不控
邱庭彪指出,澳門刑事案追溯期為10年,一般而言,現階段沒有人被控行賄,不代表控方已決定不起訴行賄者。
邱庭彪稱,根據澳門刑法典,如有人涉嫌向政府官員行賄,雙方控罪各有不同,行賄者每項控罪最高判刑兩年,受賄者則最高判監8年,澳門不設終身監禁,所有控罪最多判監30年,故早前因82項貪污罪成而判囚28年半的歐文龍,即使今次罪成,最多只會加監1.5年。
每項行賄最高囚兩年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稱,澳門廉政公署以案件複雜為由,申請把歐案分階段審理,創下澳門先河;終審法院已是最高法院,只得的3名終審法官,均會負責審理此案,曾引發一旦被告上訴,應如何處理的爭論,惟最終歐文龍未有提出上訴。
學者﹕現不檢控非決定不控
邱庭彪指出,澳門刑事案追溯期為10年,一般而言,現階段沒有人被控行賄,不代表控方已決定不起訴行賄者。
邱庭彪稱,根據澳門刑法典,如有人涉嫌向政府官員行賄,雙方控罪各有不同,行賄者每項控罪最高判刑兩年,受賄者則最高判監8年,澳門不設終身監禁,所有控罪最多判監30年,故早前因82項貪污罪成而判囚28年半的歐文龍,即使今次罪成,最多只會加監1.5年。
每項行賄最高囚兩年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稱,澳門廉政公署以案件複雜為由,申請把歐案分階段審理,創下澳門先河;終審法院已是最高法院,只得的3名終審法官,均會負責審理此案,曾引發一旦被告上訴,應如何處理的爭論,惟最終歐文龍未有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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