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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殺夫救子獲撤謀殺 官不滿提檢控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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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03日 06:35
2012年03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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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年婦人為阻止情緒失控的丈夫扼兒子頸部,以木棒棒打丈夫頭部,最終丈夫因腦出血不治。婦人原被控謀殺,早前向高院申請撤銷控罪。高院昨頒下判辭,指婦人出於自衛拯救兒子,認為控方表面證據不足,撤銷控罪,又對律政司提出檢控感到驚訝。


丈夫失控扼子頸 婦揮棒擊夫頭

高院法官麥偉德於判辭透露,控方案情原指婦人鄧秀領(41歲)的丈夫與兒子去年2月12日因事爭執,丈夫一時失控,一手扼住兒子頸部,兒子感到快將窒息。被告由廚房走出協助,嘗試拉開丈夫不果,遂拿起木棒擊打其頭部數遍,丈夫始放手。被告其後替丈夫包紮,但他拒絕送院,直至翌日早上腦出血不治。


法醫認為兒子未有窒息,扼頸力度亦不顯著,故控方認為兒子當時並非危殆。控方又認為,被告曾稱棒擊丈夫頭部3次,丈夫頭部卻有5處傷口,質疑其中兩次是在丈夫放手後施加,認為被告不合比例使用武力,實為有意圖攻擊丈夫。


高院指被告屬自衛

惟法官指丈夫當時情緒不穩,被告認為兒子生命危險,於是逐步升級行動以拯救兒子。另外,控方亦無再向兒子錄取口供查問案發經過,卻以法醫證據重組案情,法官直言控方不切實際。法官又指出,控方嘗試抨擊身為控方證人的兒子證供有漏洞,此舉有違控方主持公義的職責,認為控方證據不足以推翻被告自衛的可能。


【案件編號﹕HCCC3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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