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百利大(0495)發展的山頂道8號豪宅欣怡居,2005年落成後,兩買家各以逾4600萬元購入單位後,發現會所、大堂等未完工,屋苑四處亦搭滿棚架及堆滿建築用料,造成嚴重噪音滋擾,令買家逾3年未能租出單位,遂興訟向發展商索償,昨獲高院頒令每人獲賠近500萬元。法官形容單位「根本不能住人」,怒斥發展商將尊貴地段變成災難現場。
原訴一方為盛冠貿易有限公司及港駿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同於2005年以逾4600萬元購入欣怡居A2座中層單位,被告是上市公司百利大旗下的Holyrood Ltd.;其大股東Lilian Oung於去年嚴重中風,未能出庭。
仍如地盤 代理拒帶客「睇樓」
判辭指出,屋苑環境惡劣程度,連地產代理亦拒絕帶客「睇樓」,免得浪費時間,令兩原訴一直未能出租單位。至2008年9月,港駿方成功以14.5萬元出租單位,盛冠則於2008年放棄出租念頭,同年11月作自住用。
法官又稱,被告財政問題嚴重,不但遭6間承判商追收費用,又被中銀追收巨款,甚至有工人在欣怡居附近掛橫額追討欠薪,認為被告刻意拖慢工程進度,在限期前只做好部分工程,目的僅為取得入伙紙及滿意紙。判辭又披露,業主購入的單位窗戶漏水,冷氣喉管及廁所設備有問題,而康樂設施如會所、泳池等未建成,通往屋苑的道路及通往單位的升降機,仍遭工程人員及物料霸佔。
業主4600萬購入 發展商裁賠500萬
法官形容,該處根本仍是「地盤」,多處搭起棚架,平台、大堂、停車場、公園亦充斥建築物料,噪音及揚起的灰塵更令人煩擾。法官形容買入單位有如「噩夢」,斥責發展商將「尊貴地段變成完全的災難」,裁定被告明顯違約,根本未交付應有豪宅,反將繁忙地盤以逾4600萬元賣給原訴,令他們未能享用康樂設施,亦損失逾3年租金收益等,故頒令兩原訴分別獲得逾495萬元賠償,同時下令被告支付懲罰性訟費。
【案件編號︰HCA1158-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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