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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市公司中國鐵路貨運(8089)旗下公司,去年底打算以1.7億元購入山頂賓吉道紅梅閣豪宅,臨近完成交易前數天,子公司接到母公司通知反對有關交易,子公司遂按合約條款,要求賣方退訂及印花稅逾3291萬元,但被賣方拒絕,子公司遂日前入稟高院要求賣家「回水」。
接母公司反對交易通知
原訴公司為中國鐵路貨運有限公司(8089)旗下的彩邦國際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原訴於去年12月19日,與被告威廣有限公司簽定臨時買賣合約,被告同意以1.7億元向原訴出售山頂賓吉道8號紅梅閣42號屋,成交日本年1月18日,合約另有附加條件,指原訴一旦未能獲母公司批准是次交易,須於本年1月9日前通知被告一方,被告一方須簽署取消交易的協議並退回所有訂金。
其後原訴先後向被告繳付共2564.7萬元訂金,以及逾726.6萬元的印花稅,至本年1月9日,由於母公司反對是次交易,原訴透過律師,要求被告簽署取消交易協議並退回上述兩筆款項,但被告只允分期退訂,原訴不接受,認為被告違約,要求法庭下令被告退訂及賠償。
【入稟編號﹕HCA316/12】
接母公司反對交易通知
原訴公司為中國鐵路貨運有限公司(8089)旗下的彩邦國際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原訴於去年12月19日,與被告威廣有限公司簽定臨時買賣合約,被告同意以1.7億元向原訴出售山頂賓吉道8號紅梅閣42號屋,成交日本年1月18日,合約另有附加條件,指原訴一旦未能獲母公司批准是次交易,須於本年1月9日前通知被告一方,被告一方須簽署取消交易的協議並退回所有訂金。
其後原訴先後向被告繳付共2564.7萬元訂金,以及逾726.6萬元的印花稅,至本年1月9日,由於母公司反對是次交易,原訴透過律師,要求被告簽署取消交易協議並退回上述兩筆款項,但被告只允分期退訂,原訴不接受,認為被告違約,要求法庭下令被告退訂及賠償。
【入稟編號﹕HCA3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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