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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裁強制煙包印警示違憲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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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02日 06:35
2012年03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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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首都華盛頓聯邦地方法院裁定,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強制香煙包裝印製新香煙警告標籤的規定,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侵犯了煙草企業的言論自由。法官萊昂在長達19頁的裁定中表示,新警告標籤面積太大,不能通過違憲審查。國會2009年通過《家庭預防吸煙和煙草控制法》規定,香煙包裝上必須包含覆蓋包裝面積一半的警告,陳述及標明吸煙健康危害的警告圖。美國多家煙草商去年8月提出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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