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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長實樓盤天宇海平台單位貼近地面卻獲批,反映屋宇署處理地面水平不均的住宅地盤時無嚴格規限「地面」和「平台」的定義。有測量師要求政府立法時清楚定義何謂地面,否則發展商會自行定義,最終難以杜絕「平台」在馬路邊的情况。
本港不少樓宇依山或斜坡而建,身兼香港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的城市大學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指出,城大是其中一例,向南山邨一面地勢較低,並以此作為命名樓層基礎,即以該處為地面,而地勢較高的達之路出口,雖亦面向馬路,但已命名為4樓。
至於地盤呈鍋形的天宇海,則以地盤中央最低點命名為地庫,貼近水平較高的地盤路邊樓層,則命名平台。平台與地庫之間則夾有3層會所設施。若以會所樓層為基礎,平台對上一層已為5樓。
質疑屋宇署審批寬鬆
潘永祥指天宇海不是建於斜坡,且圍繞屋苑四面是馬路,故理應以馬路水平命名地下,而對上一層應為1樓,質疑屋宇署審批寬鬆。
對於政府計劃立法要求發展商列明最低層與地面距離,潘永祥問﹕「那何謂地面?發展商可以話條車路入會所底層,所以那裏是地面。若在斜坡上建樓,用低點計地面,還是高點計呢?」
潘永祥認為,法例須清楚訂明地面的定義,若在斜坡建樓,可考慮分別列明地面與最低樓層的距離,或以較高地勢一面作為地面,其下的樓層可稱為地庫,以免再出現平台設於馬路邊的情况。
本港不少樓宇依山或斜坡而建,身兼香港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的城市大學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指出,城大是其中一例,向南山邨一面地勢較低,並以此作為命名樓層基礎,即以該處為地面,而地勢較高的達之路出口,雖亦面向馬路,但已命名為4樓。
至於地盤呈鍋形的天宇海,則以地盤中央最低點命名為地庫,貼近水平較高的地盤路邊樓層,則命名平台。平台與地庫之間則夾有3層會所設施。若以會所樓層為基礎,平台對上一層已為5樓。
質疑屋宇署審批寬鬆
潘永祥指天宇海不是建於斜坡,且圍繞屋苑四面是馬路,故理應以馬路水平命名地下,而對上一層應為1樓,質疑屋宇署審批寬鬆。
對於政府計劃立法要求發展商列明最低層與地面距離,潘永祥問﹕「那何謂地面?發展商可以話條車路入會所底層,所以那裏是地面。若在斜坡上建樓,用低點計地面,還是高點計呢?」
潘永祥認為,法例須清楚訂明地面的定義,若在斜坡建樓,可考慮分別列明地面與最低樓層的距離,或以較高地勢一面作為地面,其下的樓層可稱為地庫,以免再出現平台設於馬路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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