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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競爭法豁免 太保護法定機構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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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29日 06:35
2012年02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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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競爭法擬一刀切豁免大部分法定機構惹爭議,消委會亦指過於保護法定機構,促政府在競爭法實施後,重新檢討各法定機構應否獲豁免。


至於質疑豁免房委會的香港地產建設商會,該會秘書長龍漢標昨在草案委員會發言前表示,政府稱為公眾利益作豁免的理據是站不住腳,因草案已有條文訂明,如政府支持的機構因公眾利益理由,可免受法例監管,故政府毋須全面豁免法定機構。


龍又稱,房委會曾涉反競爭,法定機構不一定無問題,立法應人人平等。若政府落實豁免房委會,他指免得過都不會為此提出司法覆核。


與會者不滿僅一議員聽意見

此外,不少中小企力撐豁免貿發局,但展覽業則反對。昨日會議安排長達7小時,下午一度只有一名議員劉慧卿坐在會議廳內聽取意見,惹來部分與會者不滿,草案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解釋,議員都要出外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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