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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黃大仙彩虹邨揭發嚴重虐兒案。12歲男童疑因頑皮犯事,連續兩日遭母親嚴厲體罰至遍體鱗傷,警方昨中午接報登門調查後,拘捕涉案母親及將男童送院。
遭虐打的12歲男童,雙手及雙腳傷痕纍纍,由救護車送伊利沙伯醫院驗傷及治理。被捕母親姓林,45歲,疑所施體罰過分「重手」,已超出一般虐兒情况,警方列作「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案處理,交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隊跟進。
兒遍體鱗傷 超出「虐兒案」
律師黃國桐指出,大部分涉及虐兒案被捕的父母,法官會因為他們體罰的出發點為教導子女,一般會輕判自簽擔保了事,並會給予意見及輔助。不過,在這宗「打仔」事件中,相信警方是因男童受虐情况較一般虐兒案嚴重,傷勢非常明顯,故列作「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案件處理,涉案家長上庭受審時也較難獲得「自簽擔保」輕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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