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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遊艇「彈弓手」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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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25日 06:35
2012年02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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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名媛趙曾學韞夫婿趙善簪,被指於本月原協議以80萬元出售遊艇,惟其後被指「彈弓手」拒絕成交,已落訂的買家早前入稟高院,要求趙善簪履行合約及就毁約賠償。


原訴為周善光(譯音),被告分別為C.S.C. Realty Ltd及趙善簪。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C.S.C. Realty 3名董事分別為趙善簪、兩名兒子趙汝珩及趙汝祺。


收10萬訂金 阻視察遊艇

入稟狀透露,原訴人與趙善簪的委託人林毅恒達成協議,雙方本月9日簽約,以80萬元購入C.S.C. Realty持有、17.16米的私人休閒遊艇。趙善簪可即時取得10萬元訂金,其餘款項則於原訴擇日視察遊艇後支付。原訴簽約後即以支票支付訂金,填妥轉移遊艇持有人表格,並與林安排於本月16日視察。


惟林當日阻止原訴的代表登上遊艇,聲稱遊艇持有人打算單方面廢除合約,將遊艇賣予另一人。原訴律師翌日向兩被告發信,表明不同意毁約,重申打算履行合約,要求擇日視察遊艇。原訴多次要求下,兩被告仍未有回覆或履行合約,原訴遂入稟要求履行合約。


【入稟編號﹕HCA2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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