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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b五狼囚7至13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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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25日 06:35
2012年02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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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家人眼中的「乖乖仔」大專生,原來透過facebook「狩獵」,約得女童外出後,與友人將其帶返家中,以毒品「藍瓜子」佯作解酒丸哄騙服用,隨後輪番施暴,部分人食髓知味連續兩晚出動,共5名女童被侵犯。5名被告早前被裁定迷姦、強姦及非禮等罪成,法官昨判刑時直指5人是危險人物,判身為「搞手」的大專生入獄13年,其餘被告入獄7至12年。


主審法官湯寶臣讚揚處理本案的深水埗重案組第三隊破案迅速,否則可能會有更多受害者,他又提醒女童及家長,要小心提防網上陷阱。


主腦恃年輕 網上廣交女童

法官判刑時指出,身為主腦的首被告林偉龍(20歲)最年輕,而他更憑這點在網上結識很多女童;案發期間,女童被騙服下的「解酒丸」實為毒品「藍瓜子」,服後失去知覺無力反抗,令眾被告毋須暴力便可為所欲為。法官指眾被告互相合作及配合行動,為發泄性慾而施用藥物這意圖是明顯不過,罪行非常嚴重,對女童來說,5人更是危險人物。


雖然各人求情時均聲稱自己「誤交損友」,但法官強調他們已成年,根本不會有誤交損友這回事,更指「大家就係大家的損友」。


齊稱「誤交損友」 官:互相是損友

審訊期間,次被告楊文忠曾情緒激動,猛推身旁的林偉龍大叫:「最衰係你,畀啲藥女仔食先會咁!」昨日法官亦特別提到這名始作俑者林偉龍,坦言對其犯案感到可惜,指林有宗教背景,也是有能力讀書的人,理應專心求學,且對自己有道德的要求,而林的行為實在令人驚訝,希望他能做到對家人的承諾。


案中5名女童案發時僅14及15歲,法官透露,首宗案件兩名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顯示,事件明顯對兩人影響嚴重,需接受心理治療及輔導。法官明言眾被告先後侵犯女童,其中一女童更被4人輪姦,令她心靈受雙重打擊,留下烙印。


法官考慮案情及各被告背景後,判涉及迷姦、強姦、非禮共9罪、且身為帶頭人的林偉龍(20歲)入獄13年,其餘被告楊文忠(27歲)、鍾志和(26歲)、洪永鋒(27 歲)、楊光暉(27歲)則入獄7至12年(見圖)。


案情指出,去年1月21日,14歲的Y找女同學X陪伴,應林偉龍邀約外出,首4名被告在第四被告位於深水埗悅海軒的寓所喝酒耍樂,其間林把「藍瓜子」佯稱解酒丸給兩人服用。首4名被告趁兩人神志迷糊將之侵犯,X更慘遭4人輪姦。


毒品充解酒丸 迷魂後施暴

翌日,眾被告明知第四被告已被捕,林仍邀約在facebook認識的14歲女童A外出,A找來孖女B和C陪伴。首3名被告及第5被告重施故技,A、B及C在次被告於旺角的劏房寓所內服下「解酒丸」後,分別遭各人淫辱。


【案件編號﹕HCCC171-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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