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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NBA籃球名宿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內地譯為邁克爾.喬丹)近日正式起訴中國運動用品商喬丹體育公司,稱後者「蓄意且毫無顧忌」使用他及其子的姓名,誤導中國消費者。喬丹體育發表聲明稱,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而且「Jordan」作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有律師認為,佐敦以侵犯姓名權起訴喬丹公司,有相當難度。
佐敦﹕非為錢 賠償捐中國籃業
佐敦昨日發表聲明表示:「當我了解有其他企業未經我許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甚至試圖利用我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我感到非常失望,我採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
聲明還說,訴訟不是為錢,而是一個原則性問題,得到的經濟賠償將用於發展中國籃球事業。新華社報道,法院一周內將答覆是否審理此案。
喬丹申上市 年銷收入29.1億
喬丹體育成立於2000年,主要經營籃球鞋、籃球服等運動用品。公司已申請在上海上市,有望成為首家在國內上市的體育用品公司,前年銷售收入達29.1億元人民幣。
而米高佐敦在1980年代成名,「喬丹」是其姓氏「Jordan」在內地的通用譯法。喬丹體育的註冊商標還包括「傑弗里喬丹」與「馬庫斯喬丹」,與佐敦的兩個兒子Jeffrey Jordan和Marcus Jordan譯音一致。
佐敦品牌「Air Jordan」所屬的耐克(NIKE)曾控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但並未成功。喬丹體育昨日發表聲明指,中文「喬丹」是依法註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
喬丹體育在招股申報書裏也指出,「Jordan」作為普通外國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與米高佐敦不存在對應關係。
喬丹﹕外國人姓氏不具特定性
精通知識產權法的湯喜友律師向本報表示,「喬丹」只是米高佐敦的姓,不是全名,「叫喬丹的大有人在」,按照中國法律,告其侵犯姓名權有一定難度。
佐敦﹕非為錢 賠償捐中國籃業
佐敦昨日發表聲明表示:「當我了解有其他企業未經我許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甚至試圖利用我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我感到非常失望,我採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
聲明還說,訴訟不是為錢,而是一個原則性問題,得到的經濟賠償將用於發展中國籃球事業。新華社報道,法院一周內將答覆是否審理此案。
喬丹申上市 年銷收入29.1億
喬丹體育成立於2000年,主要經營籃球鞋、籃球服等運動用品。公司已申請在上海上市,有望成為首家在國內上市的體育用品公司,前年銷售收入達29.1億元人民幣。
而米高佐敦在1980年代成名,「喬丹」是其姓氏「Jordan」在內地的通用譯法。喬丹體育的註冊商標還包括「傑弗里喬丹」與「馬庫斯喬丹」,與佐敦的兩個兒子Jeffrey Jordan和Marcus Jordan譯音一致。
佐敦品牌「Air Jordan」所屬的耐克(NIKE)曾控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但並未成功。喬丹體育昨日發表聲明指,中文「喬丹」是依法註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
喬丹體育在招股申報書裏也指出,「Jordan」作為普通外國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與米高佐敦不存在對應關係。
喬丹﹕外國人姓氏不具特定性
精通知識產權法的湯喜友律師向本報表示,「喬丹」只是米高佐敦的姓,不是全名,「叫喬丹的大有人在」,按照中國法律,告其侵犯姓名權有一定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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