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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保險公司文員在右手受傷包紮期間,仍在6日內3度在地鐵內,以僅餘可活動的左手非禮18歲女生,女學生曾以退開、怒目而視、以文件夾擋住等方法圖擊退色魔亦不果,文員昨被裁定3項非禮罪成候判。
辯方日前指出,被告陳家駿(29歲)當日被捕帶返警署後,未獲請律師到場的權利,被告又以為認罪不用坐牢,為省卻麻煩認罪,但不獲裁判官採納。
儘管辯方昨曾指女事主在庭上供稱,被告以左手非禮她,而警方的口供紙上卻指以右手非禮,但裁判官仍完全信納女事主的口供,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過去沒有案底,辯方透露,被告現時與妻子同住的單位仍未完成供款,兩人並無子女。案件將押後至3月15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其間還押。
【案件編號:ESCC2247/11】
辯方日前指出,被告陳家駿(29歲)當日被捕帶返警署後,未獲請律師到場的權利,被告又以為認罪不用坐牢,為省卻麻煩認罪,但不獲裁判官採納。
儘管辯方昨曾指女事主在庭上供稱,被告以左手非禮她,而警方的口供紙上卻指以右手非禮,但裁判官仍完全信納女事主的口供,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過去沒有案底,辯方透露,被告現時與妻子同住的單位仍未完成供款,兩人並無子女。案件將押後至3月15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其間還押。
【案件編號:ESCC2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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