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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強姦案 5被告勢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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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22日 06:35
2012年02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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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名青年以溝酒及施用軟性毒品「藍瓜子」迷姦及非禮5名女童,早前在高院被定罪,雖然勢必被處監禁,但眾代表大律師昨力挽狂瀾,向法庭求情指眾被告出身背景良好,獲家人、女友及未婚妻支持,部分又指因誤交損友而犯案,此時法官亦不禁說:「大家也認為自己誤交損友?」

部分指誤交損友犯案

法官湯寶臣昨聽罷眾被告的大律師求情後,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各被告分別為犯案時在港大專業進修學院攻讀航空課程的林偉龍(20 歲)、髮型師楊文忠(27 歲)、倉務員鍾志和(26 歲)、接手家中雲石生意的洪永鋒(27 歲),以及已婚的楊光暉(28 歲),他們分別被裁定強姦、非禮、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以及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交等罪成。


心理報告透露,年紀最輕並涉及最多罪名的林偉龍,其重犯機會屬中等,但來自基督教家庭的林已向法庭承諾不會再犯。至於另一被告洪永鋒及楊光暉,事後仍獲未婚妻及內地妻子支持。


「藍瓜子」佯稱解酒丸

案情指出,去年1月首被告林偉龍邀約在facebook認識的14歲Y外出。同月21 日,Y找來女同學X陪伴,兩人與首4名被告在第四被告洪永鋒位於深水埗悅海軒的寓所喝酒耍樂,其間首被告把俗稱「藍瓜子」的軟性毒品佯稱解酒丸給事主服用。各人趁兩人神志迷糊將之侵犯,X更慘遭4人輪姦。


翌日,眾被告明知第四被告已被捕,首被告仍邀約在facebook認識的14歲A 外出,A找來孖女B和C陪伴。各被告重施故技,3女在次被告楊文忠在旺角的劏房寓所內服下「解酒丸」後,分別遭各人淫辱。


【案件編號:HCCC171-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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