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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投訴須具單據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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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20日 06:35
2012年02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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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投訴人黎小姐向本報憶述,被茶餐廳「收貴咗」後,曾即場向櫃枱女收銀員表示會向相關機構投訴,但收銀員反而笑着說﹕「你唔會嘅!」黎小姐結果未取單據,便憤然離開茶餐廳。黎小姐估計,收銀員可能以為遊客不會為區區數十元,而花時間投訴。


黎小姐及後向消委會投訴,但獲回覆因未能提供單據,難以受理,並建議她報警,先取回單據再投訴。黎及男友Jack一家對於茶餐廳負責人稱,他們的食品分量較大,甚感不滿,Jack說﹕「這根本是胡扯!我們只要求一般乾炒牛河、揚州炒飯,從無要求較大分量,况且你應該先問我們是否要大分量,讓我們選擇!」


Jack的母親Penny則說﹕「受虧待的遊客,回國後會傳開這些遭遇,最終會令香港名聲受損」,「其實這些茶食廳很愚蠢,用這些手法每次只可多收數十元,倒不如提升食物質素,吸引多些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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