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參選人唐英年日前以「維港巨星匯」為例,證明自己和公務員合作良好。唐的前下屬、被政府紀律聆訊和罰款的投資推廣署前署長盧維思,昨表示對唐的言論「非常驚訝」,「事件是問責官員和公務員的反面教材,說是他們合作良好的例子很奇怪」。盧維思又力數唐的「三宗罪」,指對方不擅處理新政策。他坦言,「8年後的現在,我仍不知道巨星匯由誰負責。」
唐﹕尊重盧維思意見
唐英年昨回應盧的言論說,他只是想以其中一個被批評的項目解說,又說與盧工作過一段時間,會尊重其意見。
港府在2003年SARS後花費逾億元舉辦「維港巨星匯」,但入座率偏低且歌手相繼辭演,遭輿論猛烈批評。立法會和審計署其後批評盧維思「監管不力」,政府更對他紀律處分和罰款,統籌項目的時任財政司長唐英年則毋須問責。及後盧提出司法覆核,推翻政府裁決。
唐英年日前重提此事,指自己和公務員合作無間,雖曾受批評,但若「過得自己過得人」就應該去做。盧維思昨表示,巨星匯是問責官員和公務員合作的反面教材,說是合作良好的例子「很奇怪」,他對唐英年的言論非常驚訝。
盧維思引述他編寫的《問責不問責——巨星匯的真相》一書,力數唐英年當年的「三宗罪」:第一、跟進商業贊助不力,沒有處理兩封贊助商的信件,間接令政府取不到400萬元贊助費;第二、要求「工作小組」刪除會議紀錄中,有關唐英年沒有發現任何違規情况的一句,意圖卸責;第三、在公務員事務局的閉門聆訊,違規帶同其政務助理袁莎妮出席,更指沒有她陪同,他不會進行聆訊。
盧維思坦言,「8年後的現在,我仍不知道巨星匯由誰負責」。他形容唐不擅長處理新政策,「或因此令公務員感舒服」。盧維思強調自己不是選委,亦無意影響特首選舉,「只是唐英年主動提起這件事,我有責任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