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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男子同日三度入侵繳費靈戶口,盜去共1.18萬元,並將款項轉帳至自己在馬會的戶口。他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雖辯方在庭上曾揭示被告母親及弟弟皆患病的坎坷景况,但裁判官認為不應因此而輕判,故終判他囚4個月、緩刑2年。
求情稱母患癌弟精神病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現時無業的被告楊耀龍(22歲)在案件結束後會盡快找工作,以賠償事主損失,承諾每月歸還2000元。辯方又透露被告家境坎坷,其母患末期癌症,弟弟又有精神病,故希望輕判。
判囚4月 緩刑2年
惟裁判官早前閱畢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質疑被告是否能真心改過;報告又不建議判他接受社會服務令。
官又指出,由於案情嚴重,不能因被告的家庭狀况而輕判;但考慮被告認罪,且母親患癌,故判他囚4個月、緩刑2年,並須在明年8月前將盜去的款項歸還事主。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4月30日三度入侵男事主林穎豪的繳費靈戶口,共盜去1.18萬元,再將款項轉至被告自己的馬會戶口。
事主發現戶口有存款被轉帳至不知名戶口,遂報警處理。據早前報道指出,事主的電腦內儲存了繳費靈密碼,同時裝有Foxy分享軟件。
【案件編號:FLCC17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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