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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即將與男友「拉埋天窗」的26歲護士,為減肥犯險在工作的診所偷去須醫生處方的「芬特明」減肥藥。女護士昨承認盜竊及管有危險藥物罪,辯方透露護士在被揭發前,已服下16顆總值近500元的減肥藥。
案情透露,身形略胖的女護士被告周沛儀偷去56粒「芬特明」減肥藥。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家庭開支大,即將與男友結婚的她希望減肥而犯案,望能獲輕判。裁判官決定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將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
偷56粒服下16顆 值近500元
被告曾在青衣盈健綜合醫務中心工作,中心職員昨表示被告數個月前已辭職。案情指出,該醫務中心的一名黃姓女護士於今年7月18日一次藥品審查時,發現被告引入了一批「芬特明」減肥藥,但黃翻查紀錄發現,醫生未曾向病人處方該種藥物,點貨下更發現56粒「芬特明」不翼而飛。
黃翌日質問被告,被告坦認為減肥而偷藥,黃遂報警處理。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承認在今年7月2日偷去56粒減肥藥,被捕當時已服了16粒,每粒藥價值30元。
「芬特明」只合癡肥者短期服用
「芬特明」屬第一類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規管,須由醫生處方及藥劑師監售。「芬特明」可抑制食慾,但只適合癡肥者短期減肥之用,長期服用會影響心血管及中樞神經。
【案件編號:TWCC25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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