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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管成分 禁濫稱冬蟲夏草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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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30日 05:59
2011年11月30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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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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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針對市面不少中成藥均標榜含有名貴的「冬蟲夏草」成分,但實際可能只有培植出來的蟲草菌絲體,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特別在此類產品的「名稱」要求制定指引,按其真正成分分為「冬蟲夏草」、「蟲草」或「蟲草菌絲體」3大類,以便市民識別。

按成分分三大類

只有主要成分含有真正「冬蟲夏草」(即「麥角菌科真菌冬蟲夏草,寄生在蝙蝠娥科昆蟲幼蟲上的子座,及幼蟲屍體的複合體」)的中成藥,其名稱才能使用「冬蟲夏草」字眼。

若中成藥的主要藥效成分含有「冬蟲夏草」及「蟲草菌絲體」類,並不單純是「冬蟲夏草」;或其成分含有「蟲草屬藥材」如蛹蟲草、亞香棒蟲草等,則只能稱之為「蟲草」,不可載有「冬蟲夏草」字眼。

至於只含有「蟲草菌絲體」類成分,則既不能稱為「冬蟲夏草」,亦不稱為「蟲草」,只可命名為「蟲草菌絲體」或「XXX(菌株品種名稱)菌絲體」等。中藥組會要求相關中成藥註冊申請人提供文件、資料及物料,以證明產品命名沒違反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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