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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法倘豁免房委會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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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30日 05:59
2011年11月3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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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正在立法會審議的《競爭條例草案》爭議多多,隨着政府早前作出6點讓步後,下個「火頭」將會是政府即將提交的豁免機構名單。地產建設商會昨日再去信立法會,力促政府不應豁免如房委會等在市場具市場優勢的法定機構,以免與民爭利。

立法會競爭法草案委員會將於下月開始討論條文豁免範圍,對於政府計劃剔除法定機會免受條例規管,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昨日提交意見書,批評政府此舉將令部分業界商業活動不受競選法監管,變相讓房委會得益。

商會認為,豁免法定機構的做法違反國際慣例,不但與公平競爭的概念背道而馳,更會引致市場嚴重失衡,希望立法會就此展開詳細討論並聆聽業界聲音。

會否「特赦」貿發局惹關注

此外,展覽業公司「環球資源」亦非常關注「行內龍頭」、屬於法定機構的貿易發展局會否獲得政府「特赦」。環球資源指出,貿發局在展覽業坐擁高達46%的市場佔有率,僅次的私人公司卻只有15%左右,本身已擁有資源及市場優勢,若再在競爭法上獲得「特權」,免受監管,只會繼續坐大、造成壟斷,阻礙業界其他公司發展,製造不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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