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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針」司機撞21車 毒駕擬列刑事罪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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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8日 05:59
2011年11月28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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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北京一名的士司機,在「啪針」吸毒後駕車上路,結果毒性發作出現幻覺,以為被人追殺,在路上橫衝直撞,連撞21架車始停下,而陷入昏迷的肇事司機被發現時,腳還踩在油門上。該男子日前被當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吸毒駕駛未被列入刑事罪,學者呼籲修例,但毒後駕駛即場難判斷,仍存技術問題。

被捕時昏迷 腳仍踩油門

《新京報》報道,肇事司機姓陳,有一年多吸毒史。去年7月26日上午,他在駕駛時毒癮發作,於是購買了毒品、一次性針頭等用品,在的士內注射毒品。期後感覺頭暈目眩,便將的士泊在北京西四環青塔鐵路橋輔路邊休息。他表示,突然有人上前敲車窗,他以為對方想對其不利,於是糊裏糊塗中將車開上西四環主路。

檢方指出,該司機駕駛的士在多條車道間橫衝直撞,連撞21輛車後始停下。受損車輛的司機下車查看時發現,該的士只有陷入昏迷的司機一人,他的腳還踩在油門上。交警到場對其作尿樣檢驗,結果證實其是吸毒後駕駛。

僅控「危害公共安全」

據豐台區檢察院檢察官表示,在羈押期間,該司機反省了自己的罪過,並對21名受害人作經濟賠償,被取保候審。日前,該司機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案件近日將在豐台法院開庭。

內地對於吸毒駕駛並無法律規定,目前法律對危險駕駛罪的規定,主要是針對醉酒駕駛或在公共道路追逐競駛的行為。國務院禁毒辦禁吸禁種處處長王剛表示,他們正爭取禁止癮君子在戒毒期內駕駛,並爭取兩、三年內讓「毒駕入刑」。王剛稱,「毒駕」危害比「醉駕」還大,現在對嚴懲醉駕已有共識,「毒駕」更應引起重視。

禁毒辦﹕爭取兩年內「毒駕入刑」

香港亦正修改法律,把吸毒駕駛刑事化。不過王剛也承認,懲處「毒駕」,從技術上仍有不少難題。如司機是在戒毒期,對他的檢測要24小時才有結果;路面發現吸毒者,如何即場提取尿液?交警假如進行「毒駕」執法檢查,必須既有男交警,也有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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