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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人雋語.首富求減刑﹕行賄怎比受賄重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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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8日 05:59
2011年11月28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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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粵北首富」朱思宜﹕「我只是行賄,為什麼判得比受賄還重?」”

中廣東韶關宜達燃料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粵北首富」朱思宜案,上周五(25日)二審。庭審中,朱思宜稱一審判決量刑過重,懇求改判。該案9月在河源中院一審時認定,朱思宜先後5次送給廣東省人大官員楊成勇20萬元,為朱當選全國人大代表提供幫助。朱因多項行賄罪被判監16年,楊成勇受賄,僅判監3年,緩刑4年。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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