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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普通醫保其實亦有保障部分危疾項目,既然如此,市民為何還要再額外購買危疾保呢?主要原因有三個。
危疾保賠償 不以醫療費為限
第一個原因是,針對危疾項目,普通醫保的保額會較危疾保為低。以保柏的「保柏卓康健醫療保險計劃」及「保柏智安保危疾保障計劃」為例,前者的癌症治療保額最低只有5萬元,最高亦不過10萬元;反觀後者的保額最低也有20萬元,最高更可達150萬元。由於治療危疾的開支一般較高,故在此項目上,危疾保的保障會較充分。
第二個原因是,普通醫保的賠償額是以醫療費用為限;而危疾保的賠償額則是投保額的100%,除了可以用來支付治療費用,亦可以用來應付個人甚至家庭的生活開支,實用性自然較高。
第三個原因則是,普通醫保是採用「實報實銷」的原則進行賠償,換言之,投保人要先行「墊支」部分甚至所有醫療費用,然後再憑單據進行索償。反觀危疾保的投保人在確診患上相關危疾後,即可獲得賠償,靈活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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