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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警撞車求記者放生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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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0日 05:59
2011年11月2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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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昨凌晨4小時內揭發2宗醉駕車禍,2名司機均被捕,其中一人更是「知法犯法」的休班警。該名警員駕駛貼有警署泊車證的私家車,至新蒲崗景福街時失控撞向報館採訪車尾,男記者拋起撼向擋風玻璃致頭部受傷。闖禍警員求情稱與妻吵架而飲酒,要求記者「畀次機會」,但終涉嫌醉駕被捕,記者送院治理後幸無大礙。另外,元朗流浮山亦有醉駕車禍,一名34歲男子被捕。

有資深警務人員稱,警員對法律有一定認識,而社會對警員操守有一定期望,故「知法犯法」會罪加一等,加上酒後駕駛後果很嚴重,故一旦罪成判刑會較重,「如果本身是交通警,判得會更加重」,故呼籲同袍要潔身自愛。

記者拋起撞裂擋風玻璃

被捕男子劉×其,44歲,警方證實他是休班警務人員。資料顯示,一名與劉姓名相同的人,2006年任職警署警長時,獲頒發長期服務獎章。劉在車禍後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因錄得數據超標,涉嫌酒後駕駛被捕,獲准以5000元保釋,下月中返署報到。受傷記者林智傑,41歲,剛於《新報》突發組上班3天,詎料成為新聞人物。林頭部受傷需送院敷治,當時仍清醒,其後無礙出院。

同袍到場即垂頭喪氣

事發昨零時許,林把「無牌頭」(車身沒印有報館名)採訪車停在新蒲崗景福街一處雙黃線避車處,詎料車尾突被猛撞,林在猛烈衝擊下拋起,頭部把擋風玻璃撼至龜裂,幸未造成重創。

驚魂甫定後,林下車了解損毁情况,其時劉亦步出,求情說:「同老婆鬧交,飲咗少少酒,畀次機會我啦!」惟林亦有受傷,加上公司財物有損毁,所以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後,劉登時顯得垂頭喪氣,稍後更涉嫌醉駕被同袍拘捕帶走,林則送院治理。

明報記者 蔡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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