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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印度裔資優男童去年行經港鐵扶手電梯時,弄傷中年婦人的手,婦人即捉住男童並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後未有向男童查詢,便將他拘捕帶署扣留5個多小時始釋放,律政司其後發信撤控。男童母親認為兒子被種族歧視,前日入稟區院向警方索償。
律政司撤控 教授母親入稟
警方發言人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原訴人為12歲的Arjun Singh,由身為大學教授的母親Anita Guruprit Singh代表,被告為警務處長及灣仔警署警員洪啟鑑(譯音)。原訴人早前亦到平機會投訴教育局,指局方未能保障少數族裔資優生,現由母親於家中授課。
原訴人由律師韋智達代表入稟,他曾代表變性人W結婚被拒的司法覆核。韋智達昨回覆記者查詢時說,原訴人去年1月6日下午約4時半補習後,行經灣仔港鐵站返家,他乘搭扶手電梯走過中年婦陳月麗(譯音),其間原訴右臂意外撞到她的手。雖然原訴曾表歉意,但陳呼叫「我會告你」、「你大鑊」、「黐線」等,陳即大力捉住其左臂,拒絕讓他離開。兩人分別報警,原訴人亦通知母親到場。警員洪啟鑑20分鐘後到場,只向陳查問,即拘捕原訴人,將他及其母帶往灣仔警署扣留5個半小時。3個月後,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名義發信向男童撤控,指陳的行為不妥當。
要求登報道歉賠償
入稟狀透露,兩被告未有控告陳,但原訴人認為兩被告種族歧視,拒向原訴提供警務服務,並頒令要求兩被告不得重複犯錯和調查洪的操守,若有需要則作處分。原訴又要求兩被告書面道歉,在主要報章刊登全版道歉廣告及賠償。
【案件編號﹕DCEO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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