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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炳墀賄選案表證成立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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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8日 21:59
2011年11月18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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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著名退休練馬師簡炳墀涉在今年2月,向村代表廖富壽提供13萬元,誘使廖在上水區鄉事委員會選舉投票給他。控方昨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簡炳墀決定不出庭自辯,雙方今作結案陳辭。

警方鑑證科在懷疑是賄款的130張1000元鈔票中,只找到一個能辨認的指紋。控方傳召一名警長供稱,根據他處理數萬張鈔票的經驗,只有0.5%鈔票找到能辨認指紋。辯方傳召的英國指紋專家則指出,港幣1000元鈔票的紙質可留下指紋,如找不到紋印,代表有人曾實際接觸鈔票的機會極微。

【案件編號︰FLCC1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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