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巴克萊財富最近訪問全球逾2000多名富裕人士,發現其中49%受訪香港富豪,均沒有視財產傳承作為須優先處理的問題,在區內排名尾二,僅好過日本。同時,54%香港富豪並無訂立遺囑,遠高於全球平均數的23%。
資深事務律師王港有及註冊會計師梁彥穎最近合作出版《捍衞資產》一書,指出不少人奮鬥一生,只懂努力賺取財富,卻對如何「捍衛資產」和「分隔風險」缺乏經驗,結果往往因突如其來的風險,弄至一無所有,甚至破產收場,就算善終,也可能在財產傳承問題如訂立遺囑未能妥善處理,以至容易產生家變、爭產,又或「所託非人」。
王港有指忽視風險管理可帶來巨大惡果,在適當時候需要「止蝕」以減低損失。他以一名女律師的遭遇說明風險管理的重要。該名律師與家中外傭吵鬧,揚言要解僱外傭,紛爭帶上勞資審裁處,更驚動了律師會,該名律師被判敗訴,須支付數萬元,「但佢唔服,又唔肯畀嗰幾萬蚊,終於『輸晒』之餘,仲因為違反專業守則而被釘牌。」
神童輝破產 成活生生例子
王表示,「菲傭有啲道理,(個女律師)自己又有錯,應該止蝕,唔應該糾纏落去。為咗唔畀幾萬蚊而講大話,呢啲咪係唔識風險管理囉,搞到冇咗律師牌。」該名女律師體現了錯誤的風險管理,最後付出的代價遠高於罰款,在正確的風險管理之下,應該要精明地作出安排,在適當的時候止蝕,減低損失。
除了要識「止蝕」,資產擁有者,也要懂得將資產的風險進行「分隔」,比如以成立信託方式持有不同風險程度的資產,則某一項目出事,也不會出現火燒連環船,全軍盡墨的一無所有。
比方說,人稱「神童輝」的羅兆輝,靠炒賣物業起家,更曾擁有上市公司,高峰期資產值高達20億元,其後因過於冒進,經濟和樓市逆轉,因周轉不靈而最後要破產收場,但如當初將不同的資產和業務按不同風險分類(見表),比如經營業務由某一獨立信託持有,另外房產由另外的獨立信託持有,甚至成立可保障日後生活的「維生信託」,以之專門持有現金、存款或債券,則縱使生意和投資一敗塗地,也可以繼續生活無憂。
輸投資也不危及生活
由於每人可承受的風險及處境皆不同,因此信託需有獨特性,制訂的方案性能才會好。成立信託可在風險管理、投資上發揮作用。舉例,同一投資者成立三家公司或信託,分別擁有汽車、物業及商業業務,在資產分類下,倘若某一公司或信託破產或清盤,其餘兩公司或信託便可避免受牽連,從而令持有人的損失得以降低,比如汽車因意外撞死人而涉及天文賠償數字,只會令有關公司或信託清盤,不會拖累其他公司或信託的資產;其二,同一持有人旗下的公司和信託也可有合作關係,例如擁有汽車的公司或信託,可向經營生意的公司或信託提供汽車服務,便可以「慳稅」。
另外,成立信託也可作為管理遺產的有效工具,因信託具有獨立性,可根據預先制訂的指引運用和管理信託人的財產,較以有限公司及遺囑,可能更能保障信託人的個人意願,「有指引之下唔會無端端冇晒啲資產」。比方說,信託人可為子女成立教育信託,規定某部分資產用於子女的教育,該批資產便只可用於教育;相反,若當事人以遺囑形式安排財產,未成年的子女資產,便可能被其監管人或執行人動用,令當初訂立的計劃容易被破壞。
信託投資 免市場波動致不理性
另外,在現時金融市場動盪下,信託可在捍衛資產上發揮作用。梁彥穎指出,成立信託是不少富豪的投資方法,因成立了信託,投資方法和執行,便要根據信託條文,免了信託人因市場波動,容易不理性的進行投資。比方說,某投資者手持20幢物業及價值20幢物業的資金,在信託下因應樓價的升跌,機械式將物業「高沽低買」,避免了因貪婪和恐懼而偏離原來的投資原則。「以機械式的方程式加上紀律,可幫自己控制『貧』、『恐慌』等人性嘅弱點,知道人性嘅弱點喺邊度,從而控制心理變化。」
明報記者 鄒凱婷、陸振球
攝影 劉焌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