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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議員漏報股權獲放生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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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7日 21:59
2011年11月17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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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於4月揭發多名立法會議員,包括本身是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監會)主席梁劉柔芬在內的5名議員,漏報受薪董事職位及持有公司股權。議監會經過數月調查,昨日發表報告指各人做法不符合公眾對議員的合理期望,但由於無證據顯示議員刻意漏報或涉利益衝突,決定不建議立法會動議訓誡或譴責。

議監會委員黃成智認為梁劉柔芬身為議監會主席,做法不合公眾期望,將去信要求她辭去主席;梁表示願意「退位讓賢」。

責議員不合公眾期望 不建議譴責

立法會議員梁劉柔芬、霍震霆、梁君彥、黃宜弘及詹培忠早前被揭漏報受薪董事職位及持有公司股權。議監會認為,並無實質證據該5名議員蓄意漏報或涉利益衝突,在參考過去相似個案後,決定「放生」他們,但批評他們登記個人利益時有欠謹慎,不符合公眾期望,亦提醒議員不應依賴職員履行申報利益的責任。

雖然5名議員都承認犯錯,但黃宜弘反建議立會應放寬申報機制,指出現今商界有很多空殼公司,建議立法會應訂明議員所持股份或擔任公司董事,如無影響公眾利益,即可豁免申報。

雖然議監會在調查期間,未有討論梁劉柔芬是否應留任主席一職,亦無權罷免她,但成員民主黨黃成智表明,梁太身為主席早前有參與調查另一議員劉皇發漏報物業買賣的投訴,但自己卻未有所警惕,質疑她能否帶領議員進行其他監察工作,將去信要求她辭職。

梁表示願退位

梁太回應說漏報是無心之失,以平常心看待報告,若委員會認為需要更換主席,她願意讓賢。

另外,民建聯葉國謙早前亦被投訴未有向立法會登記為殯儀公司董事,但議監會認為葉在今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前,已辭去有關職務,故毋須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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