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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廉署日前拘捕灣仔分區指揮官黃冠豪警司及其一名同僚,懷疑他們在處理酒牌問題時受賄或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後,廉署及警方昨均拒回應拘捕事件,有消息指黃冠豪已自行請假一個月等候調查,他並已無條件獲廉署暫時釋放。
內地中新網及中央電視台網站昨亦有報道黃被捕一事。警方內部對事件議論紛紛,不止一名高級警官昨向本報表示,無論最後廉署調查結果為何,黃冠豪的個人紀錄都會受影響;他們對廉署拘人後卻又不透過官方途徑證實事件的做法,頗有微言。
兩警官同指出,現時決定酒吧或食肆能否獲得新酒牌或續牌,是由酒牌局成員而非警方決定,在酒牌會議上,警方雖可按酒吧以往紀錄(如是否有人醉酒鬧事或發出過量噪音)提出建議,但出席會議的一般只是警方牌照科的人員,故靠賄賂一名分區指揮官,難保可獲酒牌。
酒牌局:續牌非警方決定
酒牌局昨剛巧有定期會議,酒牌局成員黃家和稱出席的成員有私下討論廉署的行動。黃氏稱,並未覺得近年灣仔警方對區內酒吧牌照申請事宜過分寬鬆,不過區內酒吧噪音的投訴據悉是有增加,但他強調酒牌局是獨立運作,酒吧續牌與否並非由警方決定。有灣仔區議員稱,區內樓上酒吧林立,產生噪音、治安及走火安全問題,但警方近年似未能有效打擊,不少居民都有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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