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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西座重建項目的招標將採用「雙信封制」,即政府會先視乎發展商的設計,再以地價競爭作考慮,才會批出土地。發展局暫未定出兩者評分比例,但已就招標設三大限制,包括綠化空間的園景設計須符合要求,並交政府管理,日後商廈不能賣散業權,以及若證監會和港交所兩個指定租戶同意進駐,其租用要求亦會加在地契內。
招標設三大限制
過往政府雖甚少在土地招標方面採取「雙信封制」,早前的同類例子有尖沙嘴水警總部舊址(即現時1881)地皮招標,用意是確保發展商兼顧保育。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承認,一般工程招標才較常用「雙信封制」,賣地則「很少做」,今次突顯政府希望重視有關規劃。
林鄭月娥又指出,由於在公眾諮詢時,收到意見指擔心休憩空間會被「私有化」,因而作出特別修訂,發展商設計和完成興建公眾用地後,須交回康文署管理。今次土地賣出後發展商亦不能將業權賣散,只可整幢轉讓,以保持管理質素,賣地年期為50年,林鄭坦言在種種限制下,「無可避免會影響它的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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