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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回收費擬列單據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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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5日 06:01
2011年11月15日 06:0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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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建議從零售層面徵收電器和電腦回收費用,並要求回收費須在單據上分項列出,惹起爭議。環保署認為,把徵費列明,可讓消費者清楚知道收費的用途,但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和地球之友均反對,指單據分項列出回收費,等於把整筆費用轉嫁消費者,有違污者自付精神,對消費者不公平,要求採用隱性收費。

恐全轉嫁消費者

另外,環保署昨首次交代廢電器徵費計劃所收到的回收費會存入庫房,強調會另撥資源,支付回收廠的建築成本和日常營運費用。該署強調,政府從來沒打算透過廢電器徵費計劃增庫房收入,又承認單靠徵費無法為環保工作提供穩定而充足的財政支援。

政府昨就徵收電器和電腦回收費諮詢環諮會,主席林群聲會後表示,生產者、零售商及消費者都有份製造污染,有責任分擔電器回收費,又認為「顯性收費」可以讓消費者知道收費用途,相信業界在市場競爭下,不會把回收費盡數轉嫁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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