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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攤阻街23年未釘牌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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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5日 06:01
2011年11月15日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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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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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3年來佔用中環皇后大道中行人路的報攤,雖然近乎每月均被食環署票控,阻街情况並未有收斂,但毗鄰大廈業主認為阻街造成滋擾,不滿食環署現行「阻街不會釘牌」的政策,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業主昨獲高院受理案件。業主一方透露,已跟報攤負責人商討,希望月內可解決事件。

申請人賢峰有限公司為皇后大道中118至120號大廈的業主,其代表大律師指出,並非想把報攤「逼到埋牆角」,令對方無以為繼,但認為阻街維持太久。申請人又向法庭呈上分別於2004年、2010年及今年7月所拍攝的相片,顯示有關報攤的阻街情况變本加厲,佔用面積已達牌照規定的近乎3倍,報攤對出的行人路只剩下1.5米讓行人使用。

指食環署未恰當運用權力

大律師指根據食環署現行政策,除非持牌人身故,或是持牌人不再經營有關攤檔,否則署方不會因攤檔阻街而撤銷其牌照;申訴專員公署曾就業主的投訴先後完成兩份報告,並批評食環署「並非不能,只是不為……不應對冥頑不靈違規者放棄部分執法權力」,業主認為署方現行錯誤理解法例,亦未有恰當運用法例賦予的權力。

署方則回應指出,一直緊密觀察及跟進事件,署方又指正積極檢討在合理情况下撤銷小販牌照的政策,但法官質疑署方此舉顯示有關政策有合理可爭議之處,故發出有關司法覆核許可。

【入稟編號︰ HCAL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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