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間借貸變成高利貸風暴,迄今蔓延中國各地已逾一年,雖未到步步驚心,但專家指出,明年初將是中國民營資本面臨的一場冬季大考:借錢欠債,難過年關,如果官方未有妥善解法,恐危及明年中國經濟運行秩序。
恰在此時,中國央行「相關負責人」以一份問答形式的採訪稿,出面為民間借貸「合法」定性,並暗示將為民間資本轉正擴閘,引起各方矚目。為人所盼不外乎「開、關」二字:開放閘口,允許巨量民間隱資轉正;關閉高利貸存生路徑,令金融秩序恢復常態。
然而,隨後種種迹象表明,此舉或只是探尋民意口風的投石問路:無論從實質內容、相關解讀或者後期反應看,央行都有「欲說還休」的味道,監管層內部似未形成一致觀點。坊間由此猜測,官方疏緩民間借貸風暴,仍是水到渠未成。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民間借貸已成內地灰色地帶,在各界對當前民間金融亂象成因已有定論的情况下,監管高層之所以決心難下,相信是出於兩方面考量。
監管困難 恐責任難擔
專家指出,如今民間借貸利率高企,危及後果決不止於企業倒閉造成的連鎖「不穩定」因素,更重要是高額利率誘使資本持有者拋棄實業,轉向虛無縹緲的借貸、投資和炒作,一旦形成氣候,必然傷及中國經濟的根本。
近來,中國監管層儘管已費盡心力促大銀行機構支援中小企業借貸,但「治本」方案遲遲未拿出,原因在於監管不易。
專家觀點認為,一旦允許民間集資開辦中小銀行,或者出台政策放寬資金投身風險投資等領域,將涉及數萬億人民幣之巨,這對於習慣了通過大銀行體系實現市場資金投放和監管的金融管理層來說,確是「新功課」,亦增巨集調和風險控制的難度。
再加上明年是須份外謹慎的「政治年」,維穩為上,倘開放民間資本失控,將面臨比調控高利貸更大的難題。
法規不明朗 是非難界定
令中國金融監管層為難的另一原因,是中國迄今對「高利貸」的定義並未明確到法律條文中,刑法中也沒有關於高利貸的罪名,僅有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意見》和中國央行的一份《通知》可作依據,要打壓高利貸,幾乎無「法」可依。
專家表示,中國民間習以為常的私人借貸,突然由正常利率轉向高利失控,一則是因為2008年的「大寬鬆」後突然收緊,企業措手不及;二則是中國金融滯後、金融壓抑的現狀下,大銀行主導的金融機構在比較風險、收益和成本後,自然拋棄中小企業,令數量龐大的企業同時轉向民間尋資。因此,對民間高利貸監管要區別對待、完善監管,絕非一紙條文就可搞定。
馮其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