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工廈劏房逼遷戶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4日 18:59
2011年11月14日 18: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有工廈非法「劏房」的租客,近期陸續收到政府部門信件,要求他們搬出劏房單位,以便清拆還原。唐英年昨出席一個基層論壇時表示,政府若強制工廈住客離開,就「有責任幫你(劏房戶)找回一個地方住」。他指提供中轉屋讓「逼遷戶」輪候公屋單位,是可行辦法之一。社區組織協會認為,政府應該提早向他們派發公屋,但有房委會委員擔心,提早上公屋對其他輪候公屋的劏房住戶不公平。

在現行政策下,不論是合法和非法劏房戶,如因不同原因被勒令遷走,會先被安排到收容中心暫住3個月,在3個月後若仍無家可歸,並符合申請公屋的入息和資產上限,將獲派中轉屋等候公屋單位。

昨日唐英年到深水埗出席一個基層論壇時,先後有兩名工廈劏房住客提出訴求,表明不想到收容中心暫住。其中一人李姑娘更拿出和唐在參觀劏房單位時的合照,指曾要求對方「快啲畀公屋佢」,但未獲兌現。

社協幹事施麗珊說,政府本來可以補地價形式,放寬一些適合居住的工廈的劏房居住限制,但政府選擇清拆工廈劏房還原,就應有合理安置安排。她說政府亦有為市區重建計劃提供公屋恩恤安排,為何不可為工廈劏房戶提供類似計劃。

房會委員﹕對普通劏房戶不公

不過,房委會委員蔡涯棉昨午接受查詢時表示,工廈劏房戶本身已「違反基本法律原則」,若獲安排以「迅速途徑」上公屋,對普通住宅劏房戶未必公平。

唐英年在論壇上表示,政府如勒令工廈住客搬出,就有責任幫劏房戶找回居所,政府可以按「中轉房再輪候上公屋」的方向制訂政策。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