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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護士送錯藥 孕婦安胎變墮胎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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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2日 05:59
2011年11月12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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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孕婦因出現異常到醫院保胎,但護士竟然錯派墮胎藥給她吃。雖然經過治療,腹中胎兒依然存活,醫院亦表示,胎兒不會因此畸形,但孕婦對此仍很不放心。涉事的護士是實習護士,仍未獲正式護士資格,目前已被停職。

治療後保胎 護士停職

《羊城晚報》報道,汕頭的鄭小姐懷孕2個月後,在10月6日發現有出血癥狀,到汕頭婦產醫院治療,經醫生診斷,留院作保胎治療。到10月9日,鄭小姐的情况已有好轉。當天上午,一名護士送來3片糖衣藥片,囑咐她按時吃藥後離開。

豈料服藥後不久,鄭小姐覺得手心、腳底發熱,此時,發藥的護士神色緊張地跑進來問她藥吃了沒有,她回答說吃了。護士沒說什麼,匆匆走了。鄭小姐覺得奇怪,查看了藥片外包裝上的藥名——米索前列醇,上網一查,嚇了一跳:原來這是墮胎藥。鄭小姐的家屬立即找醫生質問,醫生和護士才承認,是護士發錯了藥。

恐影響發育 促醫院負責

隨後醫院對鄭小姐進行補救治療, 不間斷地打了3天3夜的吊針,再每天打3次針、連打十多天。20多天後,超聲波結果顯示,胎兒仍然存活,但鄭小姐仍然擔心:吃藥時胎兒才兩個多月,正是發育的關鍵期,這時候吃下墮胎藥對胎兒的健康會不會造成影響?鄭小姐及家屬認為,醫院護士出錯,醫院必須負責任。如果胎兒健康受影響,醫院也必須負責任。

院長:護理差錯 非醫療事故

汕頭婦產醫院服務總監鄭智畏稱,米索前列醇不會在體內累積,也不會致畸致癌。他說,如果胎兒出生後有問題,醫學鑑定是因醫院用錯藥引起的,醫院願意承擔相關責任。但與醫院過錯無關的,醫院不可能承擔責任。院長劉加忠更強調:「這是一宗護理差錯,不是醫療事故。」

送錯藥的助理護士年僅20歲,尚未取得護士資格證。醫院在周三(9日)宣布決定對她作停職處分。

藥物流產是在婦女懷孕早期,即停經後的49天內使用,原理是先令子宮蛻膜變性壞死、宮頸軟化,再令子宮收縮,促使胚胎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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