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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神秘男子日前入稟高院,向7人及16間公司興訟,指自己在14間公司及本港和內地共41個物業中擁有利益,當中包括24個工廈單位,其中單是物業已涉款最少2億港元,男子要求法庭頒令,要求該些人士交出公司的股權以及買賣上述樓宇的得益。
告7人16公司
提出申索的男子陳志明(譯音),英文名David,在入稟狀中控告黎淑芬、黎永恆、黎秉霖、楊美仲、鄭曉艷、徐新明及陳麗麗(兩人同為譯音)7人,以及包括Luck Team、Young Collection Ltd、高聯油墨化工有限公司、中聯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等共16間公司。
包括凱旋門擎天半島
陳志明在入稟狀中未有交代與眾被告的關係,只表示自己在14間本港及離岸公司中與被告之一黎淑芬一同享有股權利益,其餘被告只是他於該些公司的信託人。至於他與黎淑芬的股權分配比例,則要由法庭作決定。而上述14間公司中,主要是由黎淑芬、黎永恆、黎秉霖及黎永良(譯音)出任董事,其餘董事為內地人士。
另一方面,陳志明指在37個本地、4個內地物業中,他與黎淑芬一同擁有權益,其中包括24個工廈單位,亦有多個凱旋門、擎天半島、港景峯等單位,以及4個位於江門市的物業。該41個物業分別在1993年至2008年購入,購入價共逾1.8億港元,大部分已在不同時期出售,但其中最貴價的凱旋門二座27樓單位連車位,原由高聯油墨化工於05年以1608萬元購入,至08年以同樣價錢售予卓豐製衣有限公司,而該兩間公司均由黎淑芬、黎永恆及黎永良任董事。
【入稟編號﹕HCA19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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