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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盤致窒息風險微 律師:罰款過高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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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0日 06:00
2011年11月10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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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案中3張傳票共涉53盒棋,根據林俊明提供的資料,粗略估計利潤不足400元,卻換來9000元罰款。有律師稱,罰則應視乎風險和危害程度,認為棋盤紙令人窒息的可能性很微,今次罰款未免過高。他又稱,小商戶根本不知道玩具哪些部分容易違規,建議海關加強教育。

律師黃國桐表示,對於棋盤紙不可薄於0.038毫米的規定聞所未聞,認為棋盤紙封着兒童口鼻的風險很微,「果真如此,廁紙都會令人窒息死啦」。不過,零售商和生產商對於不合規格的玩具均有責任,亦不能單以利潤多少來判斷罰款金額。

商舖難驗玩具 應問海關

小商戶無法檢測每件玩具,黃國桐建議,可事事查詢海關,即使當局沒有回覆,商戶日後被檢控,也可向法庭表明已盡力查詢,相信法庭判罰時會考慮這個因素。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定,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須符合3套分別來自國際標準化組織及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歐洲標準委員會、美國材料及試驗學會所訂立的標準。

有關控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和監禁1年,其後各次定罪,最高罰款50萬元和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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