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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加強監察人幣兌換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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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09日 05:59
2011年11月09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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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金管局加強監察本港銀行貿易項下的人民幣兌換情况,新指引要求銀行每月人民幣平倉淨額如果超過2億元人民幣,就要內部審視該行十大宗有關交易匯款,確認遵守兌換規定,並需要向金管局提交確認文件。銀行界相信,當局避免本港銀行與清算行中銀香港(2388)平倉時有不實的貿易帳項,故提高審批標準。

金管局助理總裁(銀行監理)萬少焜向銀行發出指引,稱收到人民幣參加行查詢有關與中銀平倉的規定,故作出澄清。除就跨境交易的資格及文件證明外,萬少焜亦提醒銀行需提高警覺,「特別留意是否有跨境商品貿易交易,是人為地構建成通過香港(或內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回流進入內地。」

平倉額逾2億 須提交文件

同時,當局措辭強硬地指出,若發現交易並不符合資格,則會要求還原有關持倉,「若出現屢次不合規的情况,有關參加行可能會被暫停其與人民幣清算行平倉,直至在這方面的內部管控不足之處得到糾正。」金管局發言人表示,當局以往一直有以不同渠道通知參加行有關平倉的規定,今次只是清晰闡明詳細要求,至於新要求進行的上報,旨在提醒銀行在特定平倉金額後,更要加強審查,並非特別出現違規情况。

銀行界人士指出,相信日後亦要向金管局披露十大人民幣交易匯款的詳細內容。恒生(0011)人民幣業務策略及計劃部主管顏劍文指出,有關指引相信是由於金管局關心平倉是否具有真實貿易背景,加上隨着人民幣業務量日漸繁多,金管局難以一一審查,故亦要求銀行高度關注。對於每月逾2億元人民幣就要上報,他指出金額很少,相信基本上各間銀行日後都需要上報。匯豐香港區業務規劃及策略主管潘漢生相信,金管局會持續加強監察銀行的人民幣業務是否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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