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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4歲女社工稱年幼時曾遭由英國返港的伯父非禮不下30次,除以手指插其下體,更曾舔她下體,女社工一直啞忍,直至16年後才報警揭發,更直言「一定要拉呢個衰人」。伯父否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於區院受審。
裁定表證成立
75歲被告沒有案底,被控於1994至95年間某日,及95年9至12月間某日,分別在新界打鼓嶺坪洋村一村屋和粉嶺華明邨一單位,向當時約8歲侄女X作出猥褻行為,被告於今年2月9日被捕。法官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今決定是否自辯。
1986年出生的X獲安排於屏風後作供,作供時不時灑淚。她供稱,案發時與母親及當時4歲多的胞弟在華明邨單位居住,其母是「二奶」,父親則在打鼓嶺圍村與「大媽」及同父異母兄弟姊妹居住。由於其母是佛教徒,當她到佛堂時,便會將X及胞弟交予父輩親戚照顧。
X表示首次遭被告非禮時,因母親要往佛堂,她便在父親家中留宿,剛巧其父於內地工作,故家中只得她、胞弟及被告。她吃畢晚飯後找被告,3人坐在牀上看電視,當時胞弟背對兩人,被告將褲褪至膝蓋,用手把弄陽具,其間有白色液體射出,X指當時「以為他有毛病」。當被告射精後,又隔褲用手摸事主的下體,她直指感到痛及不舒服,即帶胞弟返房睡覺。
指遭非禮30次
她直言已遭被告非禮多達30次,至95年冬天最後一次遭非禮。被告有天晚上到其家中留宿,並與X大被同眠。被告又伸手摸其下體,她即轉身避開,又感到驚恐及不舒服。
【案件編號﹕DCCC8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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