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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保障動物法例有兩大漏洞,第一是自稱不涉商業買賣的小型住家繁殖場毋須領牌,其次是網上賣寵物無王管。漁護署早於2007年已研究修訂《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條規例》,建議把違反動物售賣商牌照及非法買賣動物的罪行,分別由罰款1000元及2000元提高至5萬及10萬元,但至今未有修例時間表。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當局維護動物權益立法速度太慢,會跟進立法進展。業界指出,現時若某繁殖地點「某一品種的未絕育母犬不多於兩隻」,便可獲漁護署豁免,即視之為毋須領牌的私人寵物繁殖,擔心即使修例亦未必能打擊無牌住家繁殖場。
外國立法保衛生舒適
本港現時並無法例規管網上賣狗,較落後於台灣全面禁止無牌網上賣狗;而外國多設獨立牌照監管繁殖場,確保繁殖場衛生及有寬敞和舒適環境,並禁止用有基因缺陷的動物作繁殖,香港在這方面則欠奉。漁護署高級獸醫師矍文豪回應指出,署方關注網上賣狗問題,會研究可否監管。署方補充,正考慮加強規管寵物業,包括研究發出寵物繁殖業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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