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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醉女罪成 裝修工囚5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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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05日 05:59
2011年11月05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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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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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8歲少女與男友吵架後,到酒吧與好友耍樂,並與陌生的裝修工玩骰盅兼「溝酒飲」,醉得不省人事,在半夢半醒間發現自己遭強姦。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裝修工強姦罪成,法官怒斥他大話連篇,乘人之危侵犯少女,並指其唯一求情理由是犯案時戴了避孕套,判他入獄5年。

被告李學強(28歲)並無案底,案發當晚正與朋友慶祝生日。他昨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於去年9月3日在馬鞍山一單位強姦女事主X罪成。法官指出,被告與素不相識的X飲酒至清晨酒吧打烊,其後向陪同X到酒吧的朋友承諾,會把X當妹妹看待,並送她回家,連篇大話打發X的朋友離去,然後把爛醉如泥的X帶回家侵犯。

求情理由:有用避孕套

法官怒斥被告乘人之危,並指其唯一求情理由,是犯案時曾使用避孕套,但強調強姦控罪嚴重,故判處監禁5年。X早前的證供表示,她當晚大醉至「斷片」,只記得曾有兩名男子扶着她,後來發現自己赤裸在牀,正被強姦,至翌日早上才完全清醒,發現自己與被告同眠,立即穿衣離去並向好友哭訴。

【案件編號︰HCCC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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