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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女友人游水 社工池塘溺斃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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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05日 14:29
2011年11月05日 14:2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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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8歲男社工田煥恒去年在西貢嬉水險地猴塘溪,拯救遇溺女友人時溺斃,死因庭昨展開聆訊。當時遇溺的女友人表示,田為視察小童露營場地與她同赴猴塘溪,其間田邀請不諳水性的她下水游泳,初時她拒絕,但田伸手問「信唔信我?」,她遂同意下水。

與死者田煥恒份屬教友、當日與田同往猴塘溪視察場地的26歲女社工曾偉芬昨供稱,去年7月得悉田負責一名為「高小露營在西貢」的活動,經對方邀請下,她答應與田同往視察場地。

女不諳水性 掙扎踢中死者

兩人在去年7月8日早上10時許抵埗,在計劃露營地點視察一番後,他們轉往距營地250米處嘗試游繩活動。兩人成功在一個水深3.4米的水潭上游繩滑過對岸數次後,田突提議下水游泳,曾當時表示學過游泳「但唔識換氣」,又問田「我中途唔識換氣點算?」,田說「呢度唔止有你,仲有我」;曾再追問田是否有拯溺資格,他表示沒有,但伸出手問她「信唔信我?」曾終答應下水游泳。

豈料兩人下水不久,曾因不夠氣且緊張不斷掙扎,田上前推她及托起其下巴欲拯救她。曾憶述,「一剎那感覺他在我腳下推我」,她上岸「回氣」後即回望潭面,卻發現潭面平靜。一番等候後,曾方驚覺「唔妥」,搜索後在潭內找到田。曾將田拉上岸後,但對方已無反應,經一番急救後,她在接近2時報警將死者送院,惜對方已返魂乏術。

田在西貢社區中心任社工助理20個月間,負責30個活動。其上司譚得開表示,無論是活動計劃書及口頭上,田均無提及露營包括水上活動。勞工處安全主任亦指出,游繩及下水潭游泳部分均與露營活動無關,亦不適合8至11歲小童玩。法醫亦證實田是遇溺致死。聆訊周一裁決。

【案件編號:CCDI5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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