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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高層丁屋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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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04日 21:40
2011年11月04日 21:4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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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正考慮是否參選特首的唐英年早前出席鄉議局村代表大會時,提出3層丁屋放寬至6至9層,被外界批評是縱容違法行為。唐英年昨日在網站上載文章,解釋希望拋磚引玉、集思廣益,「總好過遇困難便置之不理」。他解釋,容許兩至三名男丁分享一幢「高層丁屋」,是透過高空發展釋放土地,而非令原居民更「着數」。

唐英年在網站上載題為〈集思廣益,善用土地〉的文章,解釋早前提出放寬丁屋高度限制的建議,他認為在開拓土地的問題上,需集思廣益探索出路,他的建議便是以積極態度拋磚引玉。

上載文章:好過遇困難置之不理

唐指出,現時丁屋規定每幢樓高3層,上限27呎,每層面積不超700呎,共2100呎。他說條例制訂時,香港並沒有面對土地供應問題,而3層高丁屋需要大量土地容納,故他認為,「與其讓這類低層建築物覓地向橫擴展,不如考慮一下,丁屋能不能稍微向高空發展呢?」

唐英年認為,若容許兩至三名男丁分享一幢「高層丁屋」,每人佔3層,可以透過高空發展釋放土地,回應丁屋申請訴求、增加房屋供應。對於社會的討論,包括有人質疑令原居民有「着數」,唐英年強調並非主張擴大丁權,因為每個丁權維持不變,可佔用3層,上限27呎,每層不超過700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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