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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手獄中「晚晚瞓唔着」 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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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03日 05:59
2011年11月0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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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兇案中負責「睇水」的盧漢興,以及其中兩名刀手李祖明和梁志鴻(又稱長毛),被裁定謀殺罪成並判囚終身後,決定出庭頂證本案兩被告,若成功頂證兩被告,3人可望獲判處指定刑期。李祖明直指兩被告很殘忍,竟要斬死一個小小的女報販,梁志鴻亦指事後為此「晚晚瞓唔着」。

倘成功頂證 囚終身變有刑期

仍在服刑的李祖明昨由懲教署人員押上證人欄,以特赦證人身分作供,身為14K成員的他獲豁免起訴以三合會成員行事罪名。在獄中成為基督徒的李表示,2008年自願向警方供出兩被告。控方指3人在被定罪後,方確定家人的安全不會受牽連,故主動與警方合作供出兩被告。

確定家人安全 與警合作

李供稱,事發前一日、即9月21日傍晚,他被案中同黨連宗偉電召由深圳返港為社團「做嘢」,回港後與「大佬」首被告吳錫基及次被告蔡偉強在「大亨利麻雀館」見面,當時李見蔡十分「勞氣」,蔡向李解釋報販拒絕加紙的事件後,直指霞姐「阻住佢搵食」,要求李等往霞姐的報紙檔「做低佢」,並安撫李事後會「畀着數我,會睇住我哋」。

李續指出,蔡又叫另一刀手梁志鴻「兩刀斬落個籮柚(臀部)度,要佢坐唔到,開唔到工」。吳更着李「重手啲都唔緊要,要做得好好睇睇」,李解釋即要求他們行兇時不要留下刀及指模。蔡又指報紙檔或有黑社會背景,着李及梁找多兩把刀「壯膽」。吳後來給了李、梁等1萬元「做嘢用」,另給5000元請他們在行兇前、即22日凌晨往桑拿,眾人消磨時間至早上約5時、6時。

先收1.5萬 桑拿後斬人

李表示,他與梁及另一名事後裁定誤殺罪成的林自力等人離開桑拿後,坐私家車往霞姐的報檔,梁先向霞姐的背部揮刀,直刺其胸骨及肺部,再斬其手臂及膝蓋至露出關節,霞姐最後失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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