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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定2至5GB覆蓋九成用家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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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02日 05:59
2011年11月0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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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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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學者解釋,3G及4G通訊頻寬,只提供20mbps至80mbps數據量予消費者,若有人濫用,對網絡會構成嚴重負荷甚至影響速度,同意從頻寬應用的角度,限制用量對一般使用者而言較公道,而將每月的使用上限訂於2GB至5GB,已能覆蓋九成以上用家,相信電訊商推出有限使用計劃,亦可以調整價格。

限制用量 可調整價格

中大資訊科技服務處基建部副處長鄭志豪表示,手機網絡有別於固網,非點對點針對個人用家,而是不同使用者需共用20mbps至80mbps數據量,較容易出現數據擠塞或流量不均情况。他說,若客戶非濫用服務,包括將服務用於BT、24小時大量下載或當作流動伺服器使用,每月2GB到5GB的數據量其實已經足夠;價格方面,他認為每月200至300元也屬合理,但要視乎電訊商的客戶量及機站數目。目前各電訊商的無限上網計劃收費約為300元。

大量數據流量如「撥號上網」

中大資訊科技服務處處長梁光漢則指出,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帶動下,市民對流動數據網絡需求殷切,由每秒以KB計,激增至每秒以MB計算。

他說,要流動通訊系統制式應付大量數據流量,情况就如返回以電話線共用「撥號上網」功能,嚴重增加供應商數據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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