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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任職酒樓雜工的聾啞漢聲稱為了減壓,灌下啤酒後把煙頭拋向北角馬寶道成衣排檔,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波及隔鄰超市,導致財物損失近30萬元。聾啞漢早前於區院承認縱火罪,法官考慮被告智商未必完全理解案件嚴重,昨判處監禁1年9個月。
煙頭拋排檔 受酒精影響犯案
法庭昨安排手語翻譯協助被告鄧鐵錡(57歲)。辯方大律師謝志浩求情稱,被告出生6個月時發高燒,導致步履不穩,加上弱智、身材較矮,不如意事特別多。他於16歲時已外出工作,與妻子育有20歲女兒,因妻女不懂手語,只能靠吸煙和飲酒減壓,認為被告受酒精影響犯案,請求輕判。
暫委法官郭偉健引述報告,指被告為人衝動、自我中心、社交能力低、未能汲取教訓,重犯機會不低。郭官直言縱火屬非常嚴重罪行,雖然被告只是意圖損毁財物,而非意圖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或報復犯案,但案件損失嚴重,被告亦知悉行為錯誤,要為罪行負責。因被告認罪,其智商或令他未能完全知悉案件嚴重,加上他是聾啞人士,遂作減刑。
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2月8日放工後飲酒,為宣泄工作壓力,把煙頭拋向成衣排檔令其起火,隨後便乘電車返家。警方透過閉路電視,3日後在被告寓所樓下拘捕他,被告於紙上寫上「自己煙,唔小心」,他在警誡下直言可從燃燒物件中產生快感,受影響的4個排檔及惠康超市損失共28.8萬元。
【案件編號﹕DCCC4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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